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生病了一定要吃药看医生!但有一些心态上的病症可。。。。。。。。。。。。











衣疗观念

接到编辑部的通知,今期的主题是wonder magi,,脑海里马上就浮起了衣疗观念这四个字。

想一想觉的有点奇怪,好像不太对题似的但再想深一层又觉得没有不妥呀!

好吧就以此为题.希望不会写得太枯燥难懂或因按捺不住出言不逊用词不当而被退稿

就好了怕冒犯某些对号入座的读者朋友)。

个人认为许多事情包括了人们对一些事物的看法与感受往往会受个人观念所影响甚至

是所谓的真理也不例外!

而观念这种思想意识方面的形成可以源自整个大环境或社会形态也可以由个人的生长过

程与经历演化而成说它很复杂也可以说它简单也没有错总之它影响了每一个人的言

谈举止与判决力.。







认识我的人大都知道我是一个衣疗主义者但大家却不太清楚本人的病情有多严重老实

说我还蛮庆幸的),因为我看过不少病入膏肓的案例。

在工作上常常有机会接触一些对自己的身材与样貌皆没有信心同时又非常自卑有些是

基于年龄或先天性条件的缘故),但又不甘寂寞企图力挽狂澜的女人她们让人有一种

了一辈子的努力来减肥/装扮自己但却徒劳无功的感觉”。

听起来蛮可怜的吧但最不幸的并不是她们天生的外表而是她们那种错误的观念与心态!

这种有点接近自我菲薄/批判/鞭策甚至可以说是虐待或作贱自己也不为过的女人买衣服时

大多数都会先自我催眠一番一心想买一件可以让她们穿起来比自己想像中还要纤瘦/娇艳的

衣服左试右试了几十件衣服在试衣间的特效一号镜子前前后后摆了不下数十个姿势 (

些人还会仰起脸嘟起嘴向镜子里的自己抛个媚眼或巧笑一番);结果一句谢谢或一些歉意

的表情也没有留下还摆了一种这家店的设计与裁剪都不适合我一幅受害者嘴脸害她试

来试去都买不到衣服不情不愿的离开.  。  

嘴贱的我曾经冠了个”迷失芭乐“ 的称号给她们--英语miserable的音译也意思是悲惨的难受的不幸的)!





对不起也要说一句这些人最需要的是----疗!!

其实她们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的胖或丑

当然,也与美丽沾不上边更与世俗中所谓的性感扯不上任何关系

但至少五官端正健健康康的呀

为什么要搞到自己好像是上帝/父母的错误全世界都欠了她似的??!!

就因为她们的外表条件不符合世俗观念中所谓的美皮肤不够柔滑白晰身裁不够苗条

不够大腰不够小腿也不够长。。。。。。。。!!

为甚麽她们不能接受自己天生就不是一个模特儿选美佳丽或明星材料的事实?

这些虚荣与光环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身边也有好几个此类病患友人有时候真的忍不住想告诉她们身为其要好友人的我并没

有高攀的心态想与什么名模或美姐结交只希望她们可以接受摆在眼前的事实把自己性格

上最真挚的一面呈现出来就够了!

亲爱的朋友们有病就要医!

而且别忘了要对症下药喲!

许多人言明非常喜欢挑战,但有勇气挑战自己的人却不太多。。。。。。。










挑战自己

我一直相信人要接受新的挑战就必须先要挑战自己。

唯有战胜了自己才能拥有接受新挑战的能力与资格!

年杪的生活,实在繁忙的令人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回想起来有好久没有好好的静下来看过一本书了。

忙是许多人惯用的借口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无论多忙我还是希望可以保持阅读的良好习

不管是阅报或翻看杂志。





刚翻开不久前在旧书摊买回来的一本联合文学看了几页身旁的手机便震动了起来拿上来

一看是一个失联友人的名字。

一把熟悉而久违了的声音用字正腔圆的华语跟我叙起旧来。

说起这个当年在友侪之间有goreng pisang绰号的友人在下实在要写个服字

有人叫哪些不谙中文的华人为”banana香蕉人”,而我们则把这类大马人称为”goring pisang

”-取其充满了本土特色之意!) .

话说受英文教育的他当年苦学中文不果后把心一横辞了大马的广告社高薪职位到大陆学

中文后来还在当地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定居下来。

据说现在他的中文书写能力比许多受中文教育的人还了得而会话能力则比哪些当年取笑

他的友人不知好多少倍

他们不久前有一个聚会席间他就纠正了不少人的发音如一些大马华语的特色把去(qu)读成

(qi),(chi)念成次(ci),(fan )就变成放(fang)等等。





对某些人而言这种语音上的小错误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一个誓要把母语学好的英校生而言,

这就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当年差点就因一句没有语文天份而放弃的他就是因为勇于挑战自己才有今日的成果。

反观我自己在学习英/巫文的路途上虽然未曾闹过把durian(榴槤)讲成lulian,nasi lemak (椰浆

)变成nasi lumak的笑话但也确确实实受过不少苦头。

我和许多华校生一样学英文的障碍除了舌头转不到RS的卷舌音读不到th,分不清t & d

的发音之外用中文的文法与发音来讲英文也是另外一个常犯的错误。

我还记得当年我把麦当娜Madona 读成麦当劳Mcdonal而被人笑到脸黄冯京当马凉的误把

collect(收集)写成 correct(准确)而误了事还有错把flattering (使人看起来更漂亮)说成fattening(

使体重增加的)而令旁人笑到气咳等等糗事幸好我并没有因感挫败而想放弃过反而更虚心

与努力的去学习。

哪个时候,我所面对的挑战并不是别人的嘲笑而是个人内心的交战自尊心与颜面上的问

因为当时的人认为会讲英语是一件很有型的事情!)




在日常生活中看过许多作什么事情都会半途而废的人也接触过不少只会动口不动手去做的

更有不少人只会发白日梦的这些人要不是战败给恒心就是输给惰性

要不然就是未战先败的输了给一些潜伏于其体内的坏因子。

而这些坏因子可以是一种病毒。

也可以是一种有麻醉作用的分泌物。

当然它也可以是一种所谓的业障!

---个人的对抗方法就是以阅读的方式来超渡它!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一个人的心怀,决定了一切。。。。。。。。。。








旅者心怀

曾经有一个资深的领队友人告诉我当他在出发前在机场集合时一接触到他的团员,就知道他

哪个团的成功率有多高了.。他所谓的成功除了是指小费与佣金的回报率之外也包括了整

个团队的旅兴与评价(如投诉)等等。






































他认为一个(旅行者)的性格与心态除了可以影响到他自己的感观与判决力之外对其身边

的旅伴也会释放某种程度的正/负能量。。。。。。。;简易点的诠释他的看法是不管阁下

去什么地方旅行或参加什么豪华团之类的最重要的是的应该是人而不是地!

这点我是非常同意的所以我一直都坚持一个人去旅行想去就去不要约来约去旅途

上也不用你等我看完某样东西或我等你的决定往哪个地方去等浪费时间与影响旅

兴。。。。。。。。)

当然与心爱的人一起去旅行或渡蜜月是另外一回事!

但还是得回到------人这句话!



在个人的旅历中不管是早年的欧陆各大城市走走停停的背包之旅或若干年前越南与台湾

的一边住下来工作一边体验当地生活的旅情中都让我领悟到一个旅人必须要懂得如何

调适自己的心态也就是所谓的放空自己),让我们的身体有更容易吸收旅途中养份的能力

有人把这种作法形容为像海绵体吸水。。。。。。。),期望越高,越容易让人感到失望!

当年我就是憧憬着文化名城的期许到台北去结果我却爱上了它其他比所谓的文化事

更令人着迷的文化特色如乡土民情言论自由度美食。。。。。。等等。

越南也是一样一心以为当我离开后应该没有什么可以让人留恋的近年来试了城中好几

家挂名为越南餐厅的牛肉河粉与甘蔗虾等食物没有一家可以与我当时吃过的相提并论!

这是一种有关事物及感觉的美丽记忆也可以说是一种正能量的延伸)!要是当年我没有在

旅途上吸收了一些有用的养份今天的我就等于白活了。

写到这里突然间想起有一次为了替新潮杂志写美食介绍自己一个人到怡保住了几天收集

资料的事。








还记得有个傍晚因吃了太多而撑个半死的我在新旧街场交替的近打河堤上漫步。

漫无目的的来回的走着走着心里在盘算着有哪几家可以介绍的一棵红彤彤的木棉花树映

入眼帘觉得好美就坐在一张长木板上观赏了好一阵子我对花树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后无意识的仰望天空竟然发现彩霞满天那种令人喜出望外的感觉与当天下午无意间发

二奶巷”(后来看到报章介绍才知其名字时一样叫人至今难忘.。

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只发觉夜幕低垂一阵阵凉快的晚风迎面吹来耳边同时传来

一阵悠扬的旧上海时代曲随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移步发现是从河堤后的一间老房子里传出

来。

昏黄的街灯山城美食晚风河堤战前老房子时代曲。。。。。。。。。。

哪是一幅多美丽的画面呀!

要是阁下可以抱着我当时的心怀我相信以上的美景可以无处不在!

崇拜偶像?是年轻人的特权吗。。。。。。。。?









我的偶像
当大家看到这篇专栏时,就是我恢复“苏豪族”生活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马上就好像“返老还童”般,回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作文课时那种期待又兴奋的心情写这篇稿;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在简陋的课室里埋头用心的写着“我的某某”或“我最敬爱的。。。。”等题目的作文似的。窗外,零零落落的飘着几朵粉红里透白的花朵,那是从课室旁哪棵高大古老的雨树上掉下来的。
此刻的我覚得--做人,最重要是活的开心自在才算不枉此生!

说到崇拜偶像,可是我小时候除了做家务之外的另一个强项!
在那个资讯极度贫乏的70年代,收音机与书报可以说是每户乡下人家的全部生活娱乐;一家大小到戏院看部电影,是一件非常难得及值得高兴的事情!快乐,在那个年代简直就是唾手可得!要喜欢或对某一个人(明星)发生好感,可以从三五个邻居聊天时提到的名字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可以凭一张娱乐杂志刊登的图片而爱上某个明星,更可以从收音机里听到某一首非常好听的歌而封该歌者为偶像;那个时候的我,但凡你可举出那个年代稍微有点名气的歌星或明星,如香港邵氏明星陈萍,余莎莉,萧瑶。。。。,或本土哥星如许雅媚,范丽丝等等的事迹我都可以如数家珍;至于大明星/歌星如胡燕妮,井莉,陈芬兰,姚苏容,白光,潘秀琼。。。。。。。。。。更是我极度崇拜的偶像,有些还迷恋至今呢!

80年代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我,更变本加厉了!除了歌影视明星之外,一些令人非常怀念的香港才女如林燕妮,西茜凰,李默等等都是我追捧的对象!当然,这些人当中更不能遗漏了亦舒与李碧华,虽然她们俩人的书写风格与所走的路线截然不同!
由此可知我当时对崇拜偶像的兴趣有多么的“浓厚”与“广泛”了?
至于三毛与张爱玲,还是后期在踏入成年时期在偶然的情况下才疯狂迷恋上的;前者是因为当年太红了,令喜欢与众不同的我产生了一种抗拒感,而后者则因有个我非常讨厌的朋友很喜欢把她得名字挂在嘴边的缘故--这种找不到根源的病,曾经让我迷失了好些日子!

到了三十岁左右,我反而变得比较挑剔了!
明星歌星还是会崇拜的!但就不一定会视她/他们为偶像了。
这个时候已经摇身变成“舞会动物”的我,当然不可能会把横跨两个年代的娜姐排除在偶像的行列啦!
奇怪的是,虽然对看电影已显的有点意兴阑珊了,看报纸时还是不会放过娱乐版的大小“星闻”;只是从香港进来的那些过期娱乐周报,已经不能再引起我的购买欲了。

现在的我虽然已经不容易封别人为偶像或迷恋某些事物,但一些包装(外表)并不那么吸引,但比较有内涵的人与事却能引起我的共鸣,如环保与平权运动,而人则计有龙应台,陈文茜,陶晶莹等等;之所以没有把她们列入偶像的行列,并不是因为她们不够好,而是我个人的关系--由此可见,迷恋偶像一定要乘年轻,不要等到老了才徒悲叹。。。。。。。。。。。。。。
有一句老生常谈大意是说人在“什么年级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情。。。。。。”;有些事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去完成或经历过---崇拜偶像就是其一!
写到这里再重看一篇时,发现我这些年来的偶像竟然差不多都是全女班的!
曾经听友人说那是因为缺乏母爱的潜意识反射性做用作祟,也有人说那是一种恨自己错生男儿身的性别憧憬与代入性的错觉意识。。。。。。。。。。。。。。。!!
拜托!who care。。。。。,做人嘛!只要开心就好!











亲爱的朋友们,请慷慨留言让我知道一下阁下的看法与意见,不论”好坏弹赞“我都会照单全收。。。。。

饮食风尚,一直都是许多知食份子追求的潮流。。。。。。。。。。。



食尚

人到中年,大多数会像我一般,要不是缅怀过去哪些谈不上美好或苦涩的点点滴滴,就是喜

欢在记忆的碎屑里,寻找那种永远都难以磨灭,但却也难以弥补与替代的感觉;无论是心灵

上哪种,曾被触动过的神经系统的反射性作用,抑或是精神及肉体上一些相关的影响,都可

以为哪已被触动的心弦,带来一种反噬性的悸动!

饮食风潮就像时尚一样变化无穷,由各种各类异国美食到有点泛滥趋势的fusion,再变回追求

原汁原味,崇向自然与健康的flexitarian 等等;不知何时,饮食界又有一批人把早已变质的饮食

习惯,悄悄的回归那些快被遗忘的古早味,让自己哪与生具来的味蕾,寻回哪些已被尘封的

记忆与感觉!

我一直都深信每一个人或每一个地方的饮食文化与习惯,都与他们的成长过程及历史有极大

的关系;我想这就是复古风潮不管是在时尚或食尚界,都无处不在的主因之一吧!













味蕾的记忆在我的童年岁月里,是与沉默老迈的爷爷,以及一大群第妹们的喧闹声中,封锁

在瓜拉庇劳一家名叫着“九如”的旧式咖啡店里;香浓的奶茶在米白色磁杯里冒着温热的轻

烟,令人垂涎欲滴的鸳鸯广府炒正在火红的热锅里跳动。。。。。!炊烟袅袅的小木板屋传

来的饭菜香味里,有老祖母自己在屋旁栽种的番薯叶及树仔菜,还有她老人家湾着腰在沼泽

地里采回来的“巴古”及通心菜--现在这些味道变成了我们一家大小上馆子时不能或缺的

选择;就好像回到当年泥地上与大光灯下,两老与数个小毛头围绕在木板桌椅前,温馨又快

乐的大快朵颐的,吃着那些现被我们视为佳肴的野菜!

少年时期因发育吃极都不饱的我,每晚夜深人静时最挂念的就是芙蓉沉香路大树下“四块

八”哪档炒贵刁,现在的我最怀念的则是黄巴士站,对面滔记哪百吃不厌的客家面,还有巴

刹上面的儒记牛腩面等等;在吉隆坡生活了20 多年后,我对这个越来越令人迷恋的城市,自

有一番别有滋味在心头的体验!




有一位相识十多年,来自澳门的葡中混血友人多次访马,不谙中文但却讲得一口流利广东话

的他,指定要我这个被他讥为“老举口”的老友,带他去吃一些我认为最好吃的东西;他到

步那个中午,我带他到离他酒店数步之遥的明记吃半肥瘦叉烧饭,然后下午再带曾动过胃部

手术,而不得不少吃多餐的他,到街的另一边吃我认为KL最“靓”的炒贵刁,晚餐时分则吃

亚罗路口那家我光顾了二20多年的鸡饭,再夜点就带他去吃颂记的牛肉面,宵夜则是巷弄里

快收档的联美福建炒面--结果当天撑个半死的我,在他那连连翘起姆指称好的情况下,不

顾哪种一“发”不可收拾的下场,自告奋勇的当了3 天地陪带他去吃了许多我最爱的食物,如

春天茶室三更庄的猪肉丸粉,老友记的猪杂粥,家嫂鱼头米粉,还有良记的猪杂汤,还有旁

边哪档“唔忧做”用猪骨来熬汤的排骨虾面,文冬豆腐等等;3 天共吃了差不多20 多样大马

美食的他,不但为了这些美食在短短的一年里数次“返寻味”,还带了好几个同好来分甘同

味!







上一次他们再来时我因事忙,便把我前几年替新潮写那本“味蕾的依恋”的小册拿了出来,

让他们自行找吃;他们临走时约了我出来聊聊,想不到几个只有数面之缘的人,聊起一些曾

游历过的地方与当地美食,竞有一种堪称“集体回忆”的温馨与喜悦!


如浓郁香馥的越南咖啡,在台北时因吃不到我的最爱白切鸡,而一吃就爱上它的白切鹅肉等

等!还有当年欧游时,在英国的康禾郡享用过最令人回味的下午茶点--cream tea;还记得那

哪刚烤出来松软无比又美味的scone,涂上厚厚一层的double cream及草莓果酱,再配一杯浓郁

的红茶--天呀!这可是我最怀念,也最魂牵梦萦的英式茶点呀!哈!偏偏有一个外表不甚

合我眼缘的人试过此茶点且有同感!



后来我们竞谈了许多小册上的评语与个人感受,“头尖额窄”被我认为无甚贵气的他用很感

性的语调说:「食物,是一种最贴近生活的东西!每一个地方的饮食文化都有其独特之处,

就好比KL这个地方;它让我在一些源自中国某些区域的饮食文化中,感受到一股浓浓的南洋

味道,一种我小时候就非常熟悉的感觉,一种类似乡愁的感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