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看到这篇专栏时,就是我恢复“苏豪族”生活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马上就好像“返老还童”般,回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作文课时那种期待又兴奋的心情写这篇稿;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在简陋的课室里埋头用心的写着“我的某某”或“我最敬爱的。。。。”等题目的作文似的。窗外,零零落落的飘着几朵粉红里透白的花朵,那是从课室旁哪棵高大古老的雨树上掉下来的。
此刻的我覚得--做人,最重要是活的开心自在才算不枉此生!
说到崇拜偶像,可是我小时候除了做家务之外的另一个强项!
在那个资讯极度贫乏的70年代,收音机与书报可以说是每户乡下人家的全部生活娱乐;一家大小到戏院看部电影,是一件非常难得及值得高兴的事情!快乐,在那个年代简直就是唾手可得!要喜欢或对某一个人(明星)发生好感,可以从三五个邻居聊天时提到的名字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可以凭一张娱乐杂志刊登的图片而爱上某个明星,更可以从收音机里听到某一首非常好听的歌而封该歌者为偶像;那个时候的我,但凡你可举出那个年代稍微有点名气的歌星或明星,如香港邵氏明星陈萍,余莎莉,萧瑶。。。。,或本土哥星如许雅媚,范丽丝等等的事迹我都可以如数家珍;至于大明星/歌星如胡燕妮,井莉,陈芬兰,姚苏容,白光,潘秀琼。。。。。。。。。。更是我极度崇拜的偶像,有些还迷恋至今呢!
80年代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我,更变本加厉了!除了歌影视明星之外,一些令人非常怀念的香港才女如林燕妮,西茜凰,李默等等都是我追捧的对象!当然,这些人当中更不能遗漏了亦舒与李碧华,虽然她们俩人的书写风格与所走的路线截然不同!
由此可知我当时对崇拜偶像的兴趣有多么的“浓厚”与“广泛”了?
至于三毛与张爱玲,还是后期在踏入成年时期在偶然的情况下才疯狂迷恋上的;前者是因为当年太红了,令喜欢与众不同的我产生了一种抗拒感,而后者则因有个我非常讨厌的朋友很喜欢把她得名字挂在嘴边的缘故--这种找不到根源的病,曾经让我迷失了好些日子!
到了三十岁左右,我反而变得比较挑剔了!
明星歌星还是会崇拜的!但就不一定会视她/他们为偶像了。
这个时候已经摇身变成“舞会动物”的我,当然不可能会把横跨两个年代的娜姐排除在偶像的行列啦!
奇怪的是,虽然对看电影已显的有点意兴阑珊了,看报纸时还是不会放过娱乐版的大小“星闻”;只是从香港进来的那些过期娱乐周报,已经不能再引起我的购买欲了。
现在的我虽然已经不容易封别人为偶像或迷恋某些事物,但一些包装(外表)并不那么吸引,但比较有内涵的人与事却能引起我的共鸣,如环保与平权运动,而人则计有龙应台,陈文茜,陶晶莹等等;之所以没有把她们列入偶像的行列,并不是因为她们不够好,而是我个人的关系--由此可见,迷恋偶像一定要乘年轻,不要等到老了才徒悲叹。。。。。。。。。。。。。。
有一句老生常谈大意是说人在“什么年级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情。。。。。。”;有些事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去完成或经历过---崇拜偶像就是其一!
写到这里再重看一篇时,发现我这些年来的偶像竟然差不多都是全女班的!
曾经听友人说那是因为缺乏母爱的潜意识反射性做用作祟,也有人说那是一种恨自己错生男儿身的性别憧憬与代入性的错觉意识。。。。。。。。。。。。。。。!!
拜托!who care。。。。。,做人嘛!只要开心就好!
拜托!who care。。。。。,做人嘛!只要开心就好!






沒錯 , 好一句“什么年级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情。。。。。。”;
回复删除有些事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去完成或经历过--
正所謂 : 人不風流枉少年 ~ , 風流也應該要趁年輕啊 ~ =)
對吧 ~ 哈· ~
人可以很风流!只要不下流就可以了;愿与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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